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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2-03-18 | 3715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10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0年10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副主任裴舒清出席反馈会议,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正县级巡察专员陈华国代表巡察组分别向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和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余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勇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副书记代表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作表态发言。反馈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余江区委书记苏建军通报了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2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进行了提级交叉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打赢“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干部履职担当、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等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着力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顺利完成了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书记专题会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陈华国反馈时指出,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余江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前提,围绕余江振兴发展战略总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不深入;二是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不到位,企业改革、融资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四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到位,部分民生保障工程推进缓慢。五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项目建设“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依然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六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七是党的领导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
      陈华国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强化党建责任,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三是强化防范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四是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是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
      裴舒清对做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巡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筑牢巡察整改工作思想和行动基础;要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拿出务实管用举措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体现政治担当;要牢牢抓住巡察整改契机,更加注重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巡察成果最大化。
      刘勇建表示,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端正整改态度;二要聚焦问题,细化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要履行责任,主动担当,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副书记表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一是坚决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二是坚决把求实效贯穿整改全过程;三是坚决把成果运用贯穿整改全过程。
      反馈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正县级巡察专员陈华国与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负责人签订了《巡察整改工作承诺书》。
      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